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发布了对北京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陕金罚决字〔2024〕100号)、北京银行西安北客站科技支行(陕金罚决字〔2024〕10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欺骗投保人,两支行各罚13万。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陕金罚决字〔2024〕100号,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欺骗投保人,陕西金融监管局责令北京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整改并罚款13万元;时任北京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理财经理张新庆被警告并罚款0.3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陕金罚决字〔2024〕101号,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欺骗投保人,陕西金融监管局责令北京银行西安北客站科技支行整改并罚款13万元;时任北京银行西安北客站科技支行零售业务部副经理唐颖杰被警告并罚款0.3万元。
企查查显示,北京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成立于2011年04月25日,注册地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301号经开万科中心1楼06、07、08户,法定代表人为韩文伯。
北京银行西安北客站科技支行成立于2014年07月03日,注册地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188号三合国际城10105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张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