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发布对陕西易安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陕金罚决字〔2024〕62号),该公司因存在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行为被罚17.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易安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存在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要求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的违法行为。对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7.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时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汪升团处以警告并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数据显示,陕西易安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30日,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9号乐居都会1幢3单元2003,法定代表人为汪升团。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