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康监管分局发布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陕西紫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安金罚决字〔2024〕49号)。
陕西紫阳农村商业银行存在因通过即放即收方式发放无实际用途贷款用以虚增信贷规模的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康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其作出罚款32万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数据显示,陕西紫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28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7号,法定代表人为钱永强。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银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