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安监管分局发布对陕西富县农村合作银行茶坊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延金监罚决字〔2024〕2号),该行因违规虚增贷款规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被罚3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富县农村合作银行茶坊支行存在违规虚增贷款规模的违法事实。对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安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决定给予陕西富县农村合作银行茶坊支行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时任陕西富县农村合作银行茶坊支行行长的曹志刚作出警告。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陕西富县农村合作银行茶坊支行成立于1989年11月2日,地址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富县茶坊镇茶坊古洲峁,负责人为曹志刚。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