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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农商银行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被罚2万元

紫阳农商银行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被罚2万元
2023-07-20 14:55:46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紫阳农商银行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被罚2万元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对陕西紫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安银罚决字〔2023〕6号),该单位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罚款。

紫阳农商银行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被罚2万元

据企查查显示,陕西紫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谭永有,注册资本为126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7号。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责任编辑:瞿永昊 国光)
关键词:紫阳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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