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汉中市教育局发布汉中市2022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22年,汉中市具有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的学校29所,其中公办学校25所,民办学校4所。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考试管理中心,市教研室,局属普通高中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推动全市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等9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基〔2021〕8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一进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意见》(陕教〔2021〕196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2〕8号)精神,结合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和考试招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新时代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问题导向、遵循公平公正,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坚决制止跨区域争抢生源和掐尖招生现象,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全市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整体提升,推进城乡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2022年,全市具有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的学校29所,其中:
公办学校25所:汉中中学、汉台中学、汉台二中、铺镇中学、南郑中学、大河坎中学、高台中学、城固一中、城固二中、陕飞一中、陕飞二中、西安高新一中汉中航空实验学校、洋县中学、洋县二中、四0五学校、西乡一中、西乡二中、勉县武侯中学、勉县第二中学、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宁强县笫二中学、略阳县天津高级中学、镇巴中学、留坝县中学、佛坪县中学。
民办学校4所:汉中市龙岗学校、汉中东辰外国语学校、汉中市仁德学校、洋县实验学校。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省级指导、市级为主统筹管理、县区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实行"公民同招",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逐年减少跨区域招生计划。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范围另行通知。
三、招生方式
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市上下达的招生计划、规定的招生范围、确定的招生时间,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市考试管理中心和各县区教体局具体指导下,通过“汉中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
四、录取原则
1.录取依据。以学生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
录取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按照计分科目成绩总和,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根据《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有关规定,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军人子女、公安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享受教育优待录取政策(与2021年保持一致),对应分值一并计入总成绩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