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建设统筹谋划不够。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提标改造至督察时未实施,二期工程虽已进水调试,但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金城、龙门镇2个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但韩城市只计划提标改造,未计划扩容。西庄镇杨村108国道东、夏阳村108国道东、金城办福利园等地的黑臭水体长期存在,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
严肃责任追究30个工作日内报整改方案
督察要求,韩城市要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修订完善和细化分解各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细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能耗管理,严控“两高”项目,强化减煤控煤,加强VOCs综合治理;下大力气推进黄河流域排污口专项整治,统筹谋划涉水企业和镇村污水治理工程。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要逐案深入核查,逐一厘清责任单位和个人,及时启动问责追责机制,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韩城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报告签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韩城市委、市政府处理。
华商报记者 任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