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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陕西彬长发电公司被罚26万元

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陕西彬长发电公司被罚26万元
2023-01-19 14:57:49 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陕西彬长发电公司被罚26万元

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陕西彬长发电公司被罚26万元

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陕西彬长发电公司被罚26万元

近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对国家能源集团陕西彬长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彬长发电公司”)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北监能罚决字〔2023〕1号)。该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罚26万元。

据西北监能罚决字〔202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彬长发电公司实施了以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投资建设的彬长低热值660MW超超临界CFB示范项目实施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以上行为有下列证据为证:

1.国家能源集团陕西彬长发电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彬长发电有限公司彬长低热值660M超超临界CFB示范项目申请同意开展后续质监工作的请示》

2.国家能源集团陕西彬长发电有限公司《关于彬长低热值660MW超超临界CFB示范项目整体情况及主要环节时间节点的说明》《关于彬长低热值660MW超超临界CFB示范项目开工建设决策的批复》;

3.陕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关于陕西部分电力工程建设违反质量监督管理程序的情况说明》;

4.询问笔录等。

以上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款规定的情形。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从轻处罚之规定,决定对陕西彬长发电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

据企查查显示,国家能源集团陕西彬长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贺峰,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注册地为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城关街道东街村东大街18号。

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责任编辑:瞿永昊 刘书君)
关键词:陕西彬长发电公司,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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