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现在还钱!请尽快解除我的限高措施,我需要坐飞机去外地出差......”近日,被执行人王某华因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机票,主动联系靖边法院执行局履行拖欠卢某的56000元债务。该案成功执行完毕,既显示了司法强制措施的威慑力,也体现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法治自觉,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再添生动实践。
案情回顾:借款纠纷终成执行案
2024年10月,王某华因为资金周转困难向好友卢某借款56000元。约定半年后归还。然而借款到期后,王某华以经营困难为由多次拖延还款。卢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诉至靖边法院,然而在收到靖边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王某华仍然不予履行。2025年2月28日,卢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亮剑:“限高”措施倒逼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启用财产查控程序,发现王某华名下银行账户仅有零星存款,无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督促王某华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禁止其乘坐高铁、飞机、入住星级酒店等消费行为,并通过执行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布。
“限高令”如同一把“法治锁”,牢牢锁住了王某华的高消费空间,王某华因为业务需要频繁出差,原计划前往外地洽谈合作,却因限制购票陷入了窘境。面对出行受限,合作可能搁浅的压力,王某华终于意识到了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主动了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履行全部债务。
案结事了:主动履行定纷止争
近日,王某华将56000元案款全额汇入法院执行账户,并诚恳向申请执行人卢某致歉。收到案款后,法院第一时间解除了对王某华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同步删除其失信公开信息。卢某感慨道:“没想到“限高”措施这么有效!法院不仅帮我追回了钱,更加让我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力量。”
法官说法:强制与教育并重,破解执行难题
“本案的顺利执结,是司法强制措施威慑力与被执行人法治意识提升的双重结果。”执行干警表示:“限制高消费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将坚决采取罚款,拘留,甚至追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但对于像王某华这样因客观困难暂时无法履行,最终积极解决问题的当事人,我们也会给予正向的引导,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结语:
从“避而不见”到“主动履行”,从“限高困境”到“案结事了”,这起56000元小案背后,是人民法院维护胜诉权益的坚定决心,更是法治诚信社会建设的缩影。未来,靖边法院将继续贯彻“如我在执”的理念,刚柔并济解决执行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份执行裁定中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