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洛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形成了强力威慑,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现将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商州区沙河子镇红光社区居委会原主任刘宏非法阻碍企业施工问题。
沙河子镇红光社区居委会原主任刘宏,在任职期间为承包工程,指使雇佣司机将装载机停在一项目建设工地处,并安排十余户村民在工地静坐阻碍企业施工,导致工程建设无法正常进行。刘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刘宏被开除党籍。
2.商南县湘河镇莲花台村党支部原书记江厚清非法阻拦施工项目、索要钱财问题。
商南县湘河镇莲花台村党支部原书记江厚清,在任职期间,未经批准伙同他人擅自在丹江河道内硬化水泥路面一条,并以此为由多次非法阻挠水库及水电站项目建设企业施工,并索要钱财6万元。2023年5月,江厚清被开除党籍,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3.山阳县色河铺镇赵家源村党支部原书记闫金福违规干预工程建设问题。
山阳县色河铺镇赵家源村党支部原书记闫金福,在任职期间,违规干预赵家源村移民小区一期配套工程建设,致使工程推迟动工,直至工程承包方同意其入股要求后,项目才开始施工。闫金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3日,闫金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干预项目工程,谋取个人私利;有的索拿卡要,损害企业利益;有的非法阻工,扰乱社会秩序,
严重损害了营商环境,受到严肃查处,实属咎由自取。
商洛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维护者、实践者、引领者。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工程,是赢得区域比拼的实力工程,是锻造干部作风的基础工程。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干事创业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商洛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入推进营商环境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千名纪检监察干部联项目访企业”活动,聚焦惠企助企政策落实、项目资金落地、涉企行政执法等方面,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铲除破坏营商环境的“拦路虎”、搬掉阻碍政务服务的“绊脚石”、打通掣肘政策落地的“中梗阻”。要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问题。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扎实做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工作,充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商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