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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六大类场所禁止携犬进入

陕西宝鸡:六大类场所禁止携犬进入
2021-07-27 11:20:12 来源:宝鸡新闻网

7月27日,记者从《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会议上了解到,从8月1日起,宝鸡将正式施行《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届时,将禁止携犬进入下列场所:

(一)党政机关、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公共服务办事大厅等;

(二)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科技馆、体育场馆、档案馆、纪念馆、城市展览馆等;

(三)宾馆、商场、餐饮场所;

(四)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

(五)公共交通工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前款规定以外的场所,禁止携犬进入的,应当设置明显标识。(记者 刘彬)

(责任编辑:瞿永昊 国光)
关键词:宝鸡,养犬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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