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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发布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宝鸡发布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2021-06-10 17:38:54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西部网宝鸡讯近日,宝鸡市发布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不断深化宝鸡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宝鸡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推动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发展。

宝鸡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确保普通高中招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努力实现“阳光招生”,促进全市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整体提升,推进城乡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面向社会公布。宝鸡市教育局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巩固落实职普招生比4:6的政策要求,根据初中毕业生数量等情况下达县区招生计划。各县区教体局根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批复办学规模、往年招生结果、消除大班额年度目标、规范办学状况等情况,充分考虑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科学编制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核准、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对年检不合格、不具备招生资格、截至2020年底未通过省级标准化高中评估验收的学校(不含新审批未达三年的普通高中、省级评估后处于整改期的普通高中)不下达招生计划。

2.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市教育局直属(直管)高中、体育艺术特色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区)范围内招生。地处县域的民办普通高中在本县招生。地处城区的民办普通高中在“五区”(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凤翔区、高新区)招生;县域学位不足且城区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所有高中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所有高中的报名、招生录取等工作,必须通过全市中考中招管理系统进行,不得自行线下招生。所有高中起始年级班额应控制在50人,坚决杜绝高一年级新增“大班额”。

3.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和定向计划,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本县区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并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进行倾斜。定向招生对象为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4.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可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名额纳入统一招生计划,计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工作由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育特长生专业成绩采用中考体育考试成绩。未在网上报名,未填报艺术、体育特长生志愿的考生,一律不得作为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

中考评卷结束后,宝鸡市教育局指导各县区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体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随中考成绩一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登陆宝鸡市教育云平台(www.snbjeduyun.com),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高中志愿分三个批次:

(一)第一批次志愿。中考成绩达到各县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宝鸡中学或宝鸡南山中学。通过全市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或中考体育成绩达到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可填报姜城中学或宝鸡方塘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符合定向生条件的考生可填报宝鸡中学、姜城中学定向志愿。

(二)第二批次志愿。考生按初中毕业学校学籍或按户籍选择填报一个县区内的1-3所公办高中。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1所省级示范高中或省级标准化高中。

关键词:宝鸡,高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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